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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許偲玥 - 人事 | 2018-08-13 | 人氣:909

主旨:本局自107年8月起推動「托育準公共化及育兒津貼新制度上路」,懇請貴單位(並轉知所屬)協助以跑馬燈及網站刊登等方式廣為宣傳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配合行政院推動少子女化政策,推動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自107年8月擴大實施辦理新制,民眾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且未領取或領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皆可請領此2項之1,9月底前申請皆可追溯至8月發給,敬請貴單位協助宣傳。
二、跑馬燈宣傳內容參考如下:
(一)育兒津貼: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現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,則能請領育兒津貼(2,500元)請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。
(二)托育準公共化: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現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,則能請領托育補助(6,000元)請洽托嬰中心或送托保母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。
三、網站宣傳內容參考如下:
(一)育有未滿2歲兒童,父母所得稅率未達20%,現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或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,則能請領育兒津貼(2,500元)請洽兒童戶籍地區公所,惟若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且未領取育嬰留停津貼,則能請領托育補助(6,000元)請洽托嬰中心或送托保母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。第3名小孩再加發1,000元。詳情參考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→育兒資訊網(http://social.tainan.gov.tw/social/socpage.asp?nsub=C0C200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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